
系所
【109-2】國立臺南大學補助系所辦理證照輔導要點(申請截止日:110年3月12日)
公告單位:教學業務組
公告日期:2021-01-15
申請期限:2021-01-15~2021-03-12
■目的:
提升本校學生專業能力及就業競爭力,鼓勵積極取得相關證照。
■申請程序:
請以學院為單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。
109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限: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
■實施期程:
- 請於課程結束後2週內依規定核銷完畢
- 活動結束後1週內填寫成果表單繳交至教務處
■相關要點辦法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。
■承辦單位教學業務組(誠正大樓B102)林小姐(分機2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