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
標竿學習典範(申請截止日:每年10月20日前)
公告單位:學務處
公告日期:2021-07-13
申請期限:2023-08-15~2023-10-20
■目的:
為強化本校學生自主學習能力,促進全方位發展,並提升校園內的學習風氣,選拔足為同儕楷模者。
■申請對象:
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(包含日間部、進修學士班及碩博班;不包含碩/博士在職專班),至前一學期止歷年學業成績無不及格且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。
■申請程序及期程:
各學院於10月20日前推薦1名標竿學習典範。
其推薦及初審方式由各學院自訂之,敬請有意報名的同學密切注意各院公告。
■承辦單位(如有疑問歡迎聯絡):
生輔組 黃先生(分機323)
附件下載
相關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