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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南大學

學生

標竿學習典範(申請截止日:每年10月20日前)

公告單位:學務處

公告日期:2021-07-13

申請期限:2023-08-15~2023-10-20


■目的:
  
為強化本校學生自主學習能力,促進全方位發展,並提升校園內的學習風氣,選拔足為同儕楷模者。

■申請對象:

  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(包含日間部、進修學士班及碩博班;不包含碩/博士在職專班),至前一學期止歷年學業成績無不及格且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。

■申請程序及期程:
  各學院於10月20日前推薦1名標竿學習典範。
  其推薦及初審方式由各學院自訂之,敬請有意報名的同學密切注意各院公告。

■承辦單位(如有疑問歡迎聯絡):
  生輔組 黃先生(分機323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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